我是呆呆啊

半身

关于那个吃不到的柿子的小学生文评,此处 @Twain° 太太,文章看到最后简直要哭。幸好最后还有he的部分。关于那首吃不到的柿子那首歌,因为是欢乐的调调,看歌词,我觉得大概那个男生跟女生告白,女生拒绝,可是我内心却觉得这首歌大概是个欢乐的调调,我是全程听这首歌写完的,可是为啥我的调调却有点悲?,最后想说的大概就是希望太太喜欢,我这个小学生文笔笔芯❤❤❤
他跟他都是孤独的鬼,都承受着满身的疲惫。
一个是田家大少爷,一个是金家小混混老大。
一个是一板一眼的好学生,一个是“无恶不作”的坏学生。
看似两条平行线的人本应该照着继续走下去,可因为一个叛逆的所谓的梦想,两个人有了交集,拖扯出一段段心酸又令人欢乐的故事。
不清楚金赫奎是何时爱上那个白白嫩嫩的团子,大概在是他脱口而出的“好巧,你咋会在这里”,又大概是在他面前无理取闹,无所顾忌的大哭大笑的时候,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大概那些年一个人受过的苦,会因为这个人在不知不觉中心里那些痛都填满了。而对于那个团子来说,这些年田家得不到的真真切切的爱在金赫奎身上都补回来了,有人会尊重他会读懂他会让他感受到来自那些曾经在那个大家庭里感受不到的东西,他不需要伪装自己,也不需要奉承别人。
可田野最终也没有能跟金赫奎长长久久地在一块,他们分开了五年,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霜逼,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日日思念终不得见,真的应了一句“你再也见不到我”。不管多么尔虞我诈,不管多么灯红酒绿,田野依然是那个孤独的鬼,不过多了张伪善的皮,只有回到那个家回到他的房,他才可以卸下那伪善的皮,拥有那最纯净的灵魂,可是还好,最好的结局,他还是赢回了他的未亡人,在二十几岁的某一天,和他最喜欢的人回了那个温暖的家,吃了那些家常小菜,在阳光温暖时,他吻了他,一切都还不晚。
时间杀死了所有的从前,我们没必要要再去怀念。
那年,金赫奎打开了那个叫做田野的孩子的心扉,田野远离那个所谓的家,只是追寻眼前的人生,不问前程,不需要思考以后会怎么样,他只需要追寻那个他心心念念所想要的人。聚散无常,枯荣有数,他贪恋的那个团子身上有着跟他一样的沐浴液的清香,他执迷于十几岁给他送来温暖的男孩子,他们翻山越岭,在那些岁月里,藕断丝连
大概正如“拔掉顽劣复杂的神经在埋进土里,生出盘根错节的庞大不需要身体”我与你度过的岁月可与隧道同漫长,直到世界终老。他见田野时,一幅年少模样,再见田野,依然是少年,在金赫奎面前他永远是那个遗世独立的在一群小混混面前能噗嗤噗嗤吃的很开心的那个属于他的田野。
他曾经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现在他是他身体里的一根肋骨,他们永远永远在一块,不分离,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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